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-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1
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一条 税法第七条第一款所说的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,仅限于税法第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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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条 税法第七条第一款所说的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,仅限于税法第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企业在相应地区内从事生产、经营取得的所得。
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(以下简称合营企业),从事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,都按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外国企业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。第二条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,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。
可以享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章规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。
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细则由财政部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。第一百一十四条 本细则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》施行之日起施行。
应纳税所得额=业务收入净额+营业外收入-营业外支出业务收入净额=业务收入总额-(业务收入税金+业务支出+管理费用+财务费用)(四)其他行业:参照以上公式计算。第十一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,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。
法律分析: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细则规定,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第十九条的规定,制定本细则。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生产、经营所得,是指从事物质生产、交通运输、商品流通、劳务服务,以及经***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。
本条例和***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第十九条的规定,制定本细则。
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(一)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)的规定,制定本条例。「释义」本条是关于制定本实施条例的法律依据的规定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第十九条的规定,制定本细则。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生产、经营所得,是指从事物质生产、交通运输、商品流通、劳务服务,以及经***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。
法律分析: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细则规定,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)的规定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,是指依照中国法律、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。
本条例和***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第十九条的规定,制定本细则。
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(一)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)的规定,制定本条例。「释义」本条是关于制定本实施条例的法律依据的规定。
1、条例第一条所称生产、经营所得,是指从事物质生产、交通运输、商品流通、劳务服务,以及经***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。
2、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,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,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,不论款项是否收付,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;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,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,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。
3、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,通常会包含以下内容: 纳税人的定义和分类:细则会明确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纳税人范围,并对纳税人进行分类,以确定不同纳税人的税务义务和权益。
4、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(以下统称企业)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,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。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。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。
5、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(以下简称企业)。
6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40,41,42条规定如下: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***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第十九条的规定,制定本细则。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生产、经营所得,是指从事物质生产、交通运输、商品流通、劳务服务,以及经***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。
2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)的规定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,是指依照中国法律、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。
3、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,可以享受免税。
4、收入、扣除、资产的税务处理、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、税收优惠、特别纳税调整和征收管理等方面的规定都需要细化和进一步明确,因此,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了***院的授权立法,即“***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”。
5、例:2008年,企业向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优惠条件,经认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ABC基金会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合计100万元,2008年,该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总额(利润表中利润总额)800万元。
6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规定,对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或者其他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中的项目的企业,其取得的收入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减按一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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